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
丨事項描述
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1.5%)的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稅務機關辦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
丨報送資料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2份
丨辦理渠道
1.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2.湖南省電子稅務局。
丨辦理流程
丨辦理時限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后即時辦結
丨繳費人注意事項
1.繳費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經辦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辦稅服務廳地址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丨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號)
2.《殘疾人就業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8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
4.《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
5.《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社會保險費及其他基金規費文書式樣〉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