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
根據長沙市財政局、長沙市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長沙市中心支行、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地稅部門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事項的通知》(長財綜〔2017〕2號),現將我市辦理2018年度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對象
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安排了殘疾人就業的市、區縣(市)所屬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各類企業、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核定時間
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工作日)。
三、核定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高新產業技術開發區稅務局所屬用人單位和長沙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由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辦理。其它用人單位按照行政(或稅務)管轄,由各區、縣(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核定。
四、核定內容
(一)已填寫好的《長沙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申報表》(《申報表》可到各核定地點領取或登錄下面的網址下載:http://cdpf.changsha.gov.cn/44/)。
(二)《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在職殘疾職工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須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開具核實證明。
(四)2018年度在職殘疾職工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資支付原始憑證和復印件。
(五)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所安排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符合法定就業年齡。
2、已與所安排的殘疾人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并與其他職工同工同酬。
3、按照國家規定為所安排的殘疾人繳納了社會保險費。
五、核定要求
(一)請各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持所需資料到核定管理部門申報辦理核定手續,未在規定時間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全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從2017年1月1日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用人單位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一般按月申報繳納,規模較小的用人單位,可實行按季申報。安排了殘疾人的,須同時提供由殘聯出具的審核認定書。
六、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納稅人)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資料不實的法律后果。
(二)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征收機關將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名冊提交同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金額外,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七、核定地址
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芙蓉區八一路239號就業服務中心207辦公室
電話: 85142767 85813362
芙蓉區殘疾人聯合會:人民東路189號區政府219辦公室
電話:84683400
天心區殘疾人聯合會:湘府中路298號區政府2108辦公室
電話:85899108
岳麓區殘疾人聯合會:岳麓大道389號湘麓金座東棟113辦公室
電話:88999180
開福區殘疾人聯合會:芙蓉北路區政府旁區政務服務中心殘聯窗口
電話:84399031
雨花區殘疾人聯合會:香樟路592號(一字墻公交站東50米)一樓大廳辦證室 電話:85882051
望城區殘疾人聯合會:高塘嶺街道高裕中路19號 電話:88081576
長沙縣殘疾人聯合會:星沙天華北路139號4樓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電話:84019211
瀏陽市殘疾人聯合會:瀏陽大道517號一樓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
電話:83658280
寧鄉市殘疾人聯合會:歷經鋪街道歷經鋪村十八組(喇叭口沿319國道往長沙方向1.6公里) 電話:87840723
長沙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稅務局 長沙市民政局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